【更新】关于赵涌在线为委托人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通知
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根据国家税务局通知,自2025年第三季度起,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的收益需依法纳税,具体可参照李强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。
为响应政策要求,同时最大程度保障您的权益,我司已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《关于赵涌在线为委托人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通知》。公告发布后,我们收到了许多宝贵建议,经认真梳理与研讨,现在原方案基础上新增选项,以更好满足不同需求,具体如下:
选项一:由赵涌在线为委托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
1. 委托人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,不涉及此项服务;
2.委托人为个人的,按以下标准执行:
情形一:按藏品结算款的3%税率代扣代缴;
情形二:凭藏品原值凭证的,按结算款减除原值后利润部分的20%税率代扣代缴。
若选择此项,我司将自2025年8月1日起为个人委托客户提供个税代扣代缴服务,代扣代缴服务以藏品委托签订时间为准。
选项二:由平台按国家规定报送信息
若选择此项,我司将不提供代扣代缴服务,按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》执行。
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赵涌在线的信任与支持!
如有任何疑问,欢迎随时联系客服团队或专属业务人员咨询。
赵涌在线
2025年7月29日